解除 / 终止劳动关系时方可申领(5–10 级伤残)。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参保→单位承担);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两项补助金具体月数标准,由各省自行制定。
1–4 级伤残不享受上述两金,退出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