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土地(农村耕地、宅基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审批:省政府 / 国务院;补偿采用区片综合地价 + 房屋重置评估。
2、国有土地(城市商品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区县政府直接作出征收决定;房屋按周边类似商品房市场价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