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无全国统一强制打折。
部分省市立法规定:收房后连续空置满 6 个月,书面报备物业,可按 70%/60% 缴纳公共服务费;
福建、广东、浙江、北京、上海等无强制立法地区: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应当全额缴纳,仅可协商让利,物业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