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53、154 条,满足其一自始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效力规定(如买卖毒品、违建转让、高利贷超法定上限);
2、违背公序良俗(包养协议、赌债合同);
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国家、集体利益;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8 周岁以下、完全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