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申请,提交离婚协议、身份证、结婚证;
2、30 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意一方可单方面撤回离婚申请;
3、冷静期满后,第二个 30 天内必须两人共同到场领离婚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离婚,需重新走流程。
4、家暴、人身危险不适用冷静期限制,可直接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