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复制(当场拿走复印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影像报告、手术同意书、费用清单;
只能封存不能带走原件:病程记录、疑难讨论、会诊记录、死亡讨论记录。
医院拒绝复印 / 封存:拨打 12320 卫健委投诉,或起诉申请法院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