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学会鉴定,必须达到四级事故标准才认定;赔偿项目少、标准偏低,现在极少诉讼采用。
2、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主流诉讼案由):依据《民法典》第 1218–1228 条,司法鉴定机构做过错、因果、伤残鉴定;哪怕不构成医疗事故,只要医院有过错、造成损害就要赔,赔偿项目、金额更高,95% 患者起诉都选这个。
结论:维权直接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不用先做医疗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