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侵犯人身自由(违法拘留、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计算公式:495.94元×实际被限制天数
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以另行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侵犯生命健康权
1、造成一般伤害(未致残)
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误工费按495.94元/天,最高不超过5倍年工资:647205元。
2、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康复、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最高10倍年工资:1294410元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最高20倍年工资:2588820元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对无劳动能力被扶养人,按月支付生活费(湖北当地低保标准)。
3、造成死亡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计=20倍年工资=2588820元;死者生前扶养无劳动能力人,另按月支付生活费(湖北低保);未成年人付至18周岁。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法院裁判口径)
仅人身权受侵害、造成严重后果才支持;单纯财产损失不赔精神抚慰金。
一般严重后果:不超过人身、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50%;
死亡、1‑4级伤残、长期羁押等后果特别严重,可以超过50%;
最低不少于1000元;受害人自身有过错,可相应扣减;
可同时请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四、侵犯财产权(只赔直接损失,不赔间接损失、预期利润)
1、罚款、没收、追缴款项:返还本金+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2、查封、扣押、冻结:能返还则返还;损坏修复;灭失按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赔偿。
3、违法强拆、征收房屋土地(湖北高频)
赔偿数额不得少于依法应当得到的安置补偿权益:房屋市场价值、装修附属物、屋内物品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合法奖励补贴。违建被违法强拆:建筑本身不赔,但建筑可回收建材、室内合法财物应当赔偿。
因行政机关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屋内物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行政机关举证损失。
4、违法责令停产停业、查封厂房商铺只赔必要经常性开支:留守人员工资、必须缴纳的税费社保、仓储保管费、场地租金、基础水电费;不赔偿经营利润、订单损失。
5、营运车辆被违法扣押:营运停运损失属于直接损失,应予赔偿。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湖北本地)
参照受案地民政部门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不是一次性按居民消费支出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人发放至死亡。
六、不予赔偿情形
1、工作人员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受害人自身行为造成损害;
3、合法行政行为造成损失(走行政补偿,不属于行政赔偿);
4、间接损失、可得利益、经营预期利润;
5、律师费、信访维权的交通材料费用。
七、两种启动途径
1、一并提起赔偿诉讼:起诉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同时提赔偿,起诉期限6个月;不动产最长保护期20年,其他行为最长5年。
2、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①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赔偿申请:请求时效2年(自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被羁押时间不计入;仅可中止,不能中断);
②行政机关处理期限2个月;逾期不处理/不服决定,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信访、上访不能中止、中断请求时效与起诉期限。
八、管辖与举证
被告是县级以上政府,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普通行政机关,由基层法院管辖。
一般:原告举证损害事实;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举证责任倒置,由行政机关举证。
一、侵犯人身权(应当赔偿)
法定侵权情形
违法拘留、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非法拘禁、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殴打、虐待,或唆使、放纵他人殴打、虐待致身体伤害、死亡;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
行政不作为不履行保护人身法定职责造成损害;其他履职违法行为致人受伤死亡。
可赔偿项目
侵犯人身自由:按日赔偿金;
一般伤害: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按湖北当地低保标准按月发放);
死亡: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另支付生前被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人身损害造成严重后果(死亡、伤残、长期羁押、严重精神损害),可以主张;同时可请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单纯财产损失,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侵犯财产权(仅赔偿直接损失,不赔间接损失、预期利润)
法定侵权情形
1、违法行政处罚:违法罚款、没收财物、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
2、违法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
3、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
4、行政不作为、行政事实行为造成财产损害(执法现场损毁财物)。
湖北司法实践认定属于直接损失
1、钱款类:违法罚款、追缴、没收的本金,另计资金占用利息;冻结存款返还本金+利息。
2、财物损毁灭失:能返还就返还;损坏修复;灭失按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赔偿;包含家具家电、设备、苗木等。
3、违法强拆房屋(湖北高频)赔偿总额不得少于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房屋市场价值、装修附属物、屋内物品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合法奖励补助;
违建被违法强拆:违建建筑本身不予赔偿,但可回收建材、室内合法财物应予赔偿。因行政机关原因导致原告拿不出证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行政机关举证损失。
4、企业、商铺被违法关停查封只赔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经常性开支:留守人员工资、必须缴纳的社保税费、仓储保管费、场地租金;不赔偿经营利润、订单损失、预期收益。
5、营运车辆被违法扣押:合理停运损失属于直接损失;
6、鉴定费、拆装搬运费等实际支出。
三、可受理特殊情形(湖北法院)
1、行政不作为:不履行保护人身、财产法定职责(该制止不制止、该处置不处置);
2、行政事实行为:没有书面处罚、强制文书,但履职过程中实际造成损害;
3、违法行政侵害劳动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附带造成人身、财产直接损失的,可纳入赔偿范围。
四、国家不予赔偿范围
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受害人自身过错行为造成或者扩大的损失;
国防、外交国家行为;法规规章等抽象行政行为;
合法行政行为带来损失(走行政补偿,不是赔偿);
间接损失、预期利润、商誉损失、合同违约金;
维权产生律师费、信访交通材料打印费用;
仅财产受损,单独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损失已经通过民事赔偿、保险理赔、征收补偿得到弥补的部分。
五、两种申请路径
1、一并提起: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同时提出赔偿请求,起诉期限6个月;不动产最长保护期20年,其他行为最长5年。
2、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①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请求时效2年,羁押时间不计入;仅可以中止,不能中断;
②行政机关处理期限2个月;逾期不处理或不服赔偿决定,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提示:信访、上访不中止、不中断请求时效、起诉期限。
2年请求时效:向行政机关提交赔偿申请(找机关,不是去法院);
起诉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诉打官司的期限。
模式一: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最常用:起诉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同时主张赔偿)
不需要先走行政机关赔偿程序。
一般起诉期限:6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
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起诉期限:起诉期限从知道诉权时起算,但最长不超过1年。
最长保护期限:
不动产(房屋、土地、强拆):20年,从行为发生之日;
其他一般行政行为:5年,从行为作出之日。
增加赔偿请求:可以在一审庭审终结前增加赔偿请求;二审、再审新提赔偿,法院只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模式二: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行为已经被生效文书确认违法,必须先行向机关申请)
第一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赔偿申请
请求时效:2年(《国家赔偿法》39条、行政赔偿司法解释15条)
起算:知道或应当知道人身、财产权益被行政职权侵害之日;
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入2年;
时效最后6个月遭遇不可抗力等客观障碍,可以中止(障碍消除后继续算),不发生中断,不能重新起算。
第二步:对机关处理不服,向法院起诉
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法定办理期限2个月;
机关2个月逾期不作赔偿决定:自2个月期满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机关出具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决定书: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
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但未告知诉权、起诉期限:起诉期限从知道诉权开始算,但自知道赔偿决定内容起最长不超过1年。
模式三:行政事实行为(无书面文书,如违法强拆、现场暴力侵权)
在2年请求时效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赔偿申请;
机关2个月不处理/不服处理结果,3个月内向法院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重要裁判规则(湖北法院普遍适用):行政行为尚未被确认违法,原告直接只向法院起诉赔偿,法院视为一并提起确认违法+赔偿诉讼,适用6个月起诉期限。
期限速查表
| 情形 | 法定期限 | 起算点 |
|---|---|---|
| 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请求时效) | 2年 | 知道权益遭受侵害;羁押不计入;仅可中止 |
| 一并起诉(确认违法+赔偿) | 6个月 | 知道行政行为作出;未告知诉权最长1年 |
| 机关处理赔偿后,向法院起诉 | 3个月 | 2个月期满之日/收到赔偿决定书 |
| 不动产案件最长保护期 | 20年 | 侵权行为(强拆)发生之日 |
| 一般行政行为最长保护期 | 5年 | 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
河南省行政赔偿标准最新规定2026年总览核心规则1、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基础计算标准全国统一,河南无单独地方折算标准;财产赔偿、精神抚慰、强拆房屋赔偿执行《国家赔偿法》、最高法行赔司法解释(法释〔2022〕10号)+河南省高院《违法征收、违法强拆类行政赔偿案件工作指南(试行)》(河南本地核心裁判文件)。2、财政配套依据《河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规范赔偿资金拨付、内部追偿。3、赔偿核心原则:仅赔
湖北省行政赔偿标准最新规定2026年总述核心规则1、人身自由、生命健康统一执行全国国标,湖北省无单独地方性折算标准;2、财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强拆房屋赔偿执行《国家赔偿法》+最高法行赔司法解释(法释〔2022〕10号),湖北各级法院统一裁判口径;3、配套财政执行依据:《湖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81号),规范赔偿资金拨付、内部追偿;4、赔偿原则:仅赔偿直接损失,预期利润、间接商誉损
湖南省行政赔偿标准最新规定2026年一、核心基础规则1、上位法统一适用行政赔偿计算标准依据《国家赔偿法》《最高法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0号)全国统一;湖南省无单独人身、财产赔偿计算标准,仅在赔偿费用拨付、追偿、房屋征收强拆、精神损害酌定有本地细化规则(《湖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2、2026人身自由日赔偿新标准(全省统一执行)2026年5月
吉林省行政赔偿标准最新规定2026年2026年吉林省行政赔偿标准(最新、同全国,无吉林地方特殊标准),按国家赔偿法+最高法2022行政赔偿司法解释整理,实务直接套用:一、人身自由赔偿标准:475 52元 天(2025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026 5 10起执行)适用:违法拘留、非法拘禁、超期羁押、错误限制人身自由计算:475 52×被限制天数二、生命健康权赔偿(吉林同全国)1、一般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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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行政赔偿标准最新规定2026年2025年5月19日起人身自由每日475 52元,财产损失按直接损失赔偿,精神损害参照民事标准酌定。一、人身权损害赔偿1、侵犯人身自由:475 52元 日(全国统一,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造成身体伤害:医疗费、护理费:按实际支出。误工费:475 52元 日,最高为国家年平均工资(124110元)的5倍。3、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具费、
山西省行政赔偿标准最新规定2026年2026年5月现行口径为:人身权 财产权完全执行《国家赔偿法》+最高法2022年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精神损害抚慰金参照山西高院人身损害标准(晋高法〔2020〕34号)。一、人身权赔偿1 侵犯人身自由(每日赔偿金)2025年标准:436 89元 日(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026年将更新)。适用:违法拘留、非法拘禁、超期羁押等。2 侵犯生命健康权一般伤害:医疗费
河北省行政赔偿标准最新规定2026年河北省行政赔偿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最高法院标准,无单独省级标准。一、2026核心基数侵犯人身自由:475 52元 日(2024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124,110元 年(计算残疾 死亡赔偿金上限)二、人身权损害赔偿1 侵犯人身自由(违法拘留 羁押)赔偿金=475 52元×限制天数2 生命健康权损害1、一般伤害(未致残)医
浙江省行政赔偿标准最新规定2026年重要前提1、行政赔偿统一适用《国家赔偿法》,人身自由赔偿金执行全国统一标准,浙江省没有单独另行制定地方性人身赔偿基数;财产损失结合浙江高院本地裁判规则执行。2、行政赔偿≠征收补偿;违法强拆、违法征收引发的行政赔偿,浙江司法坚持一条核心裁判规则:行政赔偿数额不得低于当事人依法能够取得的征收安置补偿权益(不低于补偿标准)(金华许水云案、浙江全省法院统一参照)。
江苏省行政赔偿标准最新规定2026年重要前提1、行政赔偿统一适用《国家赔偿法》,人身类赔偿标准全国统一,江苏无单独地方立法另行制定金额;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征收强拆案件存在江苏本地司法裁判口径。2、生效依据:《国家赔偿法》、最高法《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0号)、最高法精神损害赔偿指导意见;江苏各级法院统一遵照执行。3、人身自由赔偿金新标准: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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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行政赔偿标准最新规定2026年提示:行政赔偿全国统一适用《国家赔偿法》+最高法法释〔2022〕10号行政赔偿司法解释,安徽省没有单独制定实体赔偿计算标准,执行全国统一标准;仅赔偿费用拨付、追偿有本省旧政府规章;裁判适用最高法司法解释+安徽本地裁判规则(强拆类)。2026年5月18日起,侵犯人身自由每日赔偿金495 94元(每年最高法更新)。一、人身权赔偿标准1 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