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若干规定2026全文(2026年9月23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做好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补偿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