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2026年最新核心规则:宅基地分两块补偿:①宅基地土地(集体建设用地)补偿;②宅基地上房屋+附属物补偿;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适用《土地管理法》、陕政发〔2024〕4号(陕西省区片综合地价),宝鸡没有全市统一的房屋单价,房屋、院墙、门楼、果树等地上附着物标准由各县区(金台 渭滨 陈仓、凤翔、岐山、扶风、陇县、千阳、太白、凤县)单独制定项目拆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