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规定2026全文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监督管理,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规范项目法人履职行为,强化项目法人主体责任,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是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