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 1183 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才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典型支持情形:致人伤残 / 死亡、网暴名誉严重受损、长期隐私泄露、非法拘禁;
轻微口角、短暂辱骂,无严重后果,法院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拓展: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不支持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