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6全文(2026年1月6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6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2026年4月2日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