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3月16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次委务会通过2026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1号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判定及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电力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