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2026全文(2015年12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公布根据2026年7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 为了防治京杭运河航运污染,保护水域环境,保证水质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所辖京杭运河及其支线水域(以下简称京杭运河)航运污染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