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2026年3月26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烟叶种植和收购、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