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发〔2026〕11号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昌县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永昌县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永昌县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规定2026全文第一条为加强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