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2026全文(202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向投资者提供信息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