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最新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以苏政规〔2025〕5号(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为省级最低标准,各地在此基础上制定执行标准,核心由土地补偿、房屋及附着物补偿、搬迁安置补助、社会保障、奖励五部分组成,补偿方式分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三种。一、省级核心最低标准(法定底线)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