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最新版(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发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