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内容如下: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