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71 条:
偷越国(边)境,处1000‑5000 元罚款;情节较重 5‑10 日拘留,可以并处 2000‑10000 元罚款。
注意:行政处罚不留刑事案底,但公安系统留存违法记录。